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Y2026ZZ018
项目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家电机器视觉及机器人应用开放型校内实践中心(二期)——机电仿真实训室机电一体化智能实训平台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原因: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4页,(二)商务要求:3.付款进度和方式:现作以下更正:
| 原文:
3.4财政支付特别约定:采购人资金全部是由财政支出,货款支付须待财政部门审批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拨付。中标人确认,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60个日历天内向财政部门申请拨款,即视为采购人已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因财政审批或资金拨付延迟导致中标人实际收到款项晚于约定时间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中标人不得以实际到账的时间主张采购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在财政资金到账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3.5收款账户特别约定:采购人收款账户信息以本条约定为准,中标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合同解除退款时,以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账户为准。采购人书面通知(含加盖采购人公章的《收款账户通知书》)送达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通知要求完成支付。因中标人逾期支付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6中标人无法开具发票:中标人无法开具合同约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超过30日仍无法开具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按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 |
更正后:
3.4收款账户特别约定:采购人收款账户信息以本条约定为准,中标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合同解除退款时,以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账户为准。采购人书面通知(含加盖采购人公章的《收款账户通知书》)送达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按通知要求完成支付。因中标人逾期支付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5中标人无法开具发票:中标人无法开具合同约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超过30日仍无法开具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按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 |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2页,第四条 付款方式:现作以下更正:
| 原文:
4.4财政支付特别约定:甲方资金全部是由财政支出,货款支付须待财政部门审批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拨付。乙方确认,甲方在验收合格后60个日历天内向财政部门申请拨款,即视为甲方已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因财政审批或资金拨付延迟导致乙方实际收到款项晚于约定时间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实际到账的时间主张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甲方应在财政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4.5收款账户特别约定:甲方收款账户信息以本条约定为准,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合同解除退款时,以甲方另行书面通知的账户为准。甲方书面通知(含加盖甲方公章的《收款账户通知书》)送达乙方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通知要求完成支付。因乙方逾期支付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4.6乙方无法开具发票:乙方无法开具合同约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超过30日仍无法开具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 |
更正后:
4.4收款账户特别约定:甲方收款账户信息以本条约定为准,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合同解除退款时,以甲方另行书面通知的账户为准。甲方书面通知(含加盖甲方公章的《收款账户通知书》)送达乙方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通知要求完成支付。因乙方逾期支付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4.5乙方无法开具发票:乙方无法开具合同约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超过30日仍无法开具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 |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更正公告为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侧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760-8826860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齐东正街1号楼第二层208室
联系人:张先生、吕女士
联系方式:0760-88588390、13590787650
广东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