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20日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上提交的黄圃镇新地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YY2026QY006)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因部分内容变更的原因,现将原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中的第4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变更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中的第5页,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变更为:“时间: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中的第12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变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中的第35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变更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10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山市黄圃镇新地村民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麒麟大街8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760-2330380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齐东正街1号楼第二层208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588390/1359078765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4日